一、学校介绍
苏州城市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98年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是在教育部首批登记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获准成为独立学院。2020年12月,教育部函复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苏州城市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苏州大学支持办学。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特色化”的办学理念,努力创建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学校坐落在苏州古城西南部苏州国际教育园内,毗邻国家级太湖风景名胜区石湖景区,自然环境优美,历史人文资源丰富,2022年获评首批“江苏省绿色学校(高校)”。学校图书馆位于翠微湖畔,是“建筑界诺贝尔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王澍的代表作之一,2003年获评中国建筑艺术奖公共建筑类优秀奖。
学校现有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七大学科门类。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八个学院以及基础教学部,现有5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生近12000人。
二、项目定位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三、申请条件
以下条件参考《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最终请以2025年指南为准。
(一)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申报截止日期之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四、支持政策
苏州城市学院诚邀全球英才携手申报2025年度海外优青,对入选者,除享受国家给予的补助与支持以外,地方和学校将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支持。
(一)项目支持
1.资助强度:国家基金委资助100-300万元。
2.资助期限:3年。
(二)学校支持
学校提供匹配地方经济实力,极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支持人才在苏州安家无忧、干事成业。
1.职称岗位:入选者纳入事业编制,直接聘为教授,作为学校领军人才;对于进入会评阶段但未入选者,纳入事业编制,经学校考核后可高聘或直接聘为教授,作为学校拔尖人才。
2.薪酬待遇:提供有竞争力的协议年薪,丰厚的安家费和启动经费,具体面议;同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等专项奖励政策,上不封顶。
3.团队组建:提供一定的办公及实验室用房,支持科研团队建设。
4.生活保障:可按照教授标准享受学校提供的租房补贴;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安排配偶工作;协助解决子女中小学入学需求。
(三)地方支持
优先支持申报各类人才项目,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入选者可叠加享受有关待遇(地方支持具体以当年度政策为准)。
1.江苏省“双创计划”: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双创计划”,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300万-8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2.江苏特聘教授: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特聘教授”,如入选,聘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的岗位津贴(免税);对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分别提供100万元(特别优秀的提供200万元)、50万元的科研经费(如在海外已取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可直接通过“举荐制”渠道申报)。
3.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00万元的购房补贴、100万元的项目资助。
4.苏州市优秀人才专项奖励:最高40万元/年,累计不超过120万元。
5.其他:在苏州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2-3倍。
五、申报材料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材料
有意向依托我校申报者请将下列材料发送至各学院(部)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注为:“姓名+专业方向+申报海外优青”。
1.详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自大学开始至申请时间不间断的学习、工作简历,发表的论文、著作、专利、获奖、负责的科研项目、联系方式等);
2.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证明以及各类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3.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着重介绍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和影响)。
(二)联系方式
1.苏州城市学院人事处(应聘咨询):
王老师,0512-68359067,rsc@szcu.edu.cn
李老师,15862361728
2.苏州城市学院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项目咨询):
萨老师,18734484827,sarula@szcu.edu.cn
刘老师,13862154439,liuy@szcu.edu.cn
3.苏州城市学院各学院(部):
学院(部) | 专业需求及联系方式 |
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老师,0512-66556473,rjhuang@szcu.edu.cn | |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 专业需求:电子信息类、材料工程类、能源动力类、环境保护类、化学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公共卫生类、基础理学类、仪表仪器及测试技术类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老师,0512-66553408,wangxu@szcu.edu.cn | |
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 | 专业需求:电子信息类、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交通工程类、水利工程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地质矿产类、食品工程类、轻工纺织类、基础理学类、兵工宇航类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成老师,0512-66562670,chengjianhui@szcu.edu.cn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专业需求:中文文秘类、法律类、社会政治类、经济类、公共管理类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詹老师,0512-66557466,zhanyue@szcu.edu.cn | |
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 | 专业需求:中文文秘类、艺术类、经济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社会政治类、计算机类、教育类、外国语言文学类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0512-66574267,liuyuxi@szcu.edu.cn | |
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 | 专业需求:教育类、法律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医学类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冀老师,0512-66505147,jichunguang@szcu.edu.cn | |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 | 专业需求:经济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财务财会类、统计类、审计类、计算机类、中文文秘类、城建规划类、土地管理类、建筑工程类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老师,0512-66554607,wxh@szcu.edu.cn | |
设计与艺术学院 | 专业需求:中文文秘类、艺术类、计算机类、轻工纺织类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0512-65113836,cxr@szcu.edu.cn | |
基础教学部 | 专业需求:计算机类、基础理学类、教育类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汪老师,0512-66505145,ruofan@szcu.edu.cn |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2月15日
(转载自:才聚苏城,共创未来! 苏州城市学院诚邀全球英才携手申报2025年度海外优青项目(rsc.szcu.edu.cn/2025/0215/c342a70141/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