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核电办公室是主管本市核电工作的专业办公室,为副局级全额拨款市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核电的规划编制、核电项目的协调管理、核电事业的培训交流和信息发布等相关政府职能。因核电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管理岗位1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简章)。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忠实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态度认真勤恳。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4、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参加2020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
6、已经被事业单位拟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不得再次利用集中考试成绩报考。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有应聘意向者请下载并填写《附件2:上海市核电办公室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并将身份证、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招聘邮箱hdblei@126.com。表格及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交递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本办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由市核电办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由考评小组通过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形式进行综合评价。
4、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综合排名第一者通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核电办公室组织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本人人事档案及访问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办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择优原则和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4173196
联系地址:徐汇区医学院路69号2楼
监督电话:23112789
上海市核电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