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是一所会计、金融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原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和原上海金融学院于2016年6月合并组建而成。“立信”之名源自《论语》“民无信不立”,学校的起源可追溯到由著名教育家、会计学家、“中国现代会计之父”潘序伦先生于1928年创办的立信教育事业。2011年学校获得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在90多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被业界誉为中国现代会计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和未来金融家摇篮。2018年12月,学校被列为上海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建设试点高校。
学校现有浦东、松江和徐汇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多亩。2019年12月,浦东新校区建设顺利开工。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0000人,其中专业硕士研究生200余人。学生就业形势良好,硕士研究生就业率达100%,本科生就业率达93.66%以上,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9年9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附属学校正式揭牌。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诚信品质、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成为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校企协同产学研创新联盟常务理事单位,首批上海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整体试点校”。2018年11月,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坚持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水平。现有教职员工1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专任教师中正高级职称80余人,副高级职称34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00余人。拥有一批入选国家级和省市级人才计划及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专家学者。
学校始终坚持学科引领发展,持续加强学科建设。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体,以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为重点,以金融学、会计学为核心,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形成经、管、理、法、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格局。工商管理列为上海高校Ⅰ类高原学科,应用经济学列为上海高校Ⅱ类高原学科。开放经济与贸易为上海市重点学科。学校出版并公开发行的《会计与经济研究》入选CSSCI来源期刊。
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共有15个二级学院。现有本科专业37个。拥有会计学、金融学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会计学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会计学、审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税收学和应用统计学2个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金融学、税收学、财政学3个上海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本科专业,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等13个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2018年6月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2019年4月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建设引领计划”。
学校坚持把科研创新作为兴校之源,不断提高服务社会能力。学校现有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2个,“上海高校智库”2个,设有立信研究院。与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合作成立了“服务经济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决策咨询研究基地。
学校坚持推进开放办学,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与国(境)外150多所高校及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丹麦国际商学院(International Business Academ)合作共建孔子学院。2019年与美国新泽西理工学院联合申报的金融工程专业(金融科技方向)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获教育部批准。
学校加强文明校园建设,注重文化传承创新。学校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是全国高校诚信文化育人联盟牵头单位。学校连续多年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2019年荣获首届“上海市文明校园”。学校击剑体育特色项目久负盛名,跆拳道项目为上海市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评估中心、上海市学校体育评估中心落地我校。
学校恪守“立信”校训,践行“立诚明德、经世致用”大学精神,秉持“诚信、实用、开放”的办学理念,彰显“诚信为本、学验并重”办学特色,展望未来,学校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主动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和卓越全球城市建设,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和开放办学战略,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坚持走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之路,加快提高服务上海、长三角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努力建设国际知名、国内有重要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1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学历条件可适当可放宽;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及其他相关要求;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有意者请登陆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聘系统(学校主页—招聘栏目—招聘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资料。
2.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3.考核方式
学校由部门、学校两级共同考核,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综合评估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
4.政审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
5.体检
拟聘人员向人事处提交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6.公示及录用
经学校审批同意的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办理有关进校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符合上海市事业单位进编条件的录用人员,纳入我校正式编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滕老师 ??联系电话:021-68681361
学校网址:http://www.lixin.edu.cn
电子邮箱:zhaopin@lixin.edu.cn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行政楼508室
邮政编码:201209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