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为全日制高职院校,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内,现设有戏曲学院、戏剧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影视技术系、文化管理系、基础教学部(公共体育部)、社会科学部、继续教育学院、附中等11个教学单位。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3个岗位共3人,均为非教学岗位。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后附)。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高校工作人员政治标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和本单位、本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24:00前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zhaopin.zj-art.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应聘者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后,针对符合报名人数要求的岗位,学校将向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发放准考证,并在网上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二)资格复审
取得准考证的应聘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与网上报名表所填内容一致的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与岗位要求条件匹配的工作经验证明,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不得参加考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笔试主要考查综合基础知识以及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笔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在规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情形,学校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zj-art.com,“新闻中心-浙艺公告”栏目);
2.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ct.zj.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有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211721,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可在工作日8:30-17:00向学校人事处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150010(吕老师、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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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聘计划表(第二批,非教学岗位).xls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