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缓解卫生健康系统人员紧缺的矛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8号)、《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等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办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蚌埠市市直医院开展2020年“校园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我市市直医院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83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0年11月6日起同时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engbu.gov.cn)及相关媒体上同步发布。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承认学历的2020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符合本公告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要求;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11月13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招聘具体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公告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0年11月6日起同时在各大高校网站、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engbu.gov.cn)及相关媒体上同步发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11月20日17:00;报考人员请填写《蚌埠市市直医院2020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与学位以及其他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bbszyyyrsk@126.com;(压缩文件命名为“XX单位+岗位代码”,如蚌埠第一人民医院0502001),邮件主题为“应聘××单位岗位+岗位代码”,如“应聘蚌埠第一人民医院岗位0502001”,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逾期不再补报。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相关考试要求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蚌埠市市直医院2020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
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指“邮件发送成功”),于11月23日16:00前登录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结果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应聘者报名邮箱。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11月23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三)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现场复审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11月28日-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以及其他岗位所需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与上传电子照片一致)至蚌埠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地址:蚌埠市淮上区淮上大道4339号,蚌埠市中医医院人事科),复审通过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没有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岗位取消或核减和改报。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报考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2月5日上午8:00—12:00,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地址:蚌埠市淮上区淮上大道4339号,蚌埠市中医医院人事科)。审核通过后缴纳面试费用
注意事项: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表等材料。
(四)面试
1.面试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及潜能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面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面试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试题顺序得分进行成绩排序。如考生面试试题顺序得分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卫生健康委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八、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2.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和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2—3579255(蚌埠市中医医院人事科)、0552—3110982(蚌埠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32033(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0552—312563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附件1:蚌埠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蚌埠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校园招聘公告及附件.zip
蚌埠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