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总体规划、评估、建设及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数据管理和运行维护等工作,参与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体系;承担全省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管理工作;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技术应用培训等工作。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1号。(二)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开遴选考试、公开选调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人才测评、职业技能鉴定等与人事考试相关的工作,并对市(地)人事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省级相关人事考试研究及题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面试考官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和考核等相关工作。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和街21号。(三)黑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为组织实施相关劳动能力鉴定和再次鉴定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参与对市(地)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业务指导。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1-1号。(四)黑龙江技师学院。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承担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办公地点:鸡西市鸡冠区文化路29号(五)黑龙江第二技师学院。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承担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办公地点:绥化市北林区工农东路148号。二、招聘岗位及人数(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5名。(二)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7名。(三)黑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6名。(四)黑龙江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40名。(五)黑龙江第二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具体岗位详见《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三、招聘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要求具备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2021年列入的新专业名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等规定。工作经历、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计算日期截至2022年6月。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三)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四)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报考者不得参加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四、待遇保障聘用后,按规定享受所聘岗位的相应待遇。五、招聘程序(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9时至7月5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2.报名平台: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hljsrst2022.ibaoming.net3.注意事项:(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计划表》,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考生须对所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2)考生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2022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3)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填注,否则不予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4)考生需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相关环节的,考生自行承担责任。(二)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考生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可改报其他职位;在报名时限内,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需补充材料的,请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理由或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特殊情况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三)缴费及打印准考证1.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在2022年7月1日9时至2022年7月6日17时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按《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每人每科收费45元。支付完成即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所在考场指定地点领取缴费发票。2.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四)考试和现场资格确认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根据岗位情况,采取闭卷或术科考试形式,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素质等。2.现场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并设置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高于5:1。进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1)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及笔试准考证各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必须与网上报名所填信息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在校证明;(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流水记录;(6)有任职资格要求的,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7)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证明材料可参考《笔试享受政策性加分考生提供材料参考目录》,见附件2)。对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人选。3.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工作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笔试成绩在报名系统查询。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享受政策性加分情况将在报名网站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布。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同时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考生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七)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六、纪律要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七、疫情防控要求为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考生应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八、监督与咨询(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451-87097620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0451-82606586黑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0451-87233318黑龙江技师学院:0467-2389448黑龙江第二技师学院:0455-2979817(二)监督电话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纪委:0451-87130506(三)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附件:1.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笔试享受政策性加分考生提供材料参考目录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