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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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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8-13
浏览次数:591

根据工作需要,怀柔区教委决定面向京籍应届毕业生、京籍社会人员开展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18个岗位,共招聘39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京籍应届毕业生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其中,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学前教育专业考生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全日制),具有2020年就业派遣资格,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二)京籍社会人员

京籍社会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学前教育专业考生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全日制),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备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大专学历要求年龄26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要求年龄27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限年龄。

(三)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应届毕业生在毕业时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就业派遣仍处于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参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实行“先上岗、再考证”规定,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六)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21日(星期五)17:00。

报名方式为考生将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本人在诚信承诺处签字的纸质报名表清晰照片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姓名+报考岗位”。怀柔区教委将于报名截止2日左右,通过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名结果及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考生在参加笔试前须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

(二)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交不予退还),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提前30分钟入场。

笔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及面试安排将于笔试结束后5日左右通过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面试将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采取网上视频面试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形式可包括微格教学、说课、答辩、才艺展示等,具体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成绩不合格的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组成,笔试及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考察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日左右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审查安排。

(四)资格审查

怀柔区教委根据总成绩,按照各岗位需求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主动放弃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并现场出示原件比对。

1.京籍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不予退还:

(1)填写真实、完整、规范的报名表纸质版1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报名表“诚信承诺”处现场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生证、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复印件1份,需现场出示原件比对。

(3)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就业推荐表上需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如未明确标注相关事项,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函复印件1份,需现场出示原件比对。

(4)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比对)。暂未取得可不提交。

2.京籍社会人员资格审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不予退还:

(1)填写真实、完整、规范的报名表纸质版1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报名表“诚信承诺”处现场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需现场出示原件比对。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需现场出示原件比对。

(4)加盖存档机构公章的就业报到证、存档证明复印件各1份。

(5)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比对)。2018、2019届尚未就业派遣仍处于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可不提交。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怀柔区教委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身体检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5日左右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怀柔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总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并单独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做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应届毕业生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取消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推迟办理毕业手续的,可根据相关政策适当延长。

(三)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最低服务期6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名时未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试用期满仍未取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名要求,以区教委认定为准,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附件:

1.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2.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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