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北京市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京发改规〔20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首都医科大学和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应届毕业的房山区定向生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14家事业单位设置招聘岗位35个,拟招聘45名医务人员。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四)入学时已与我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的首都医科大学和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应届毕业生,并在毕业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所需电子版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明仅限此次公招报名并扫描;
(2)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并扫描;
(3)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在“本人承诺”栏手写签名并扫描(见附件2);
将以上材料扫描打包(统一命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邮箱(fswjwgkzp@163.com)。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6日。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对于通过面试合格线但未被报考单位录取的定向生,由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研究调剂到其他同类别空缺岗位。
(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公开招聘栏目(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协议书,并约定8年的服务期限。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工资待遇。
六、注意事项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提供虚假材料的;
3.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4.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联系电话:89361144
附件1: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定向生岗位条件汇总表
附件2: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定向生报名表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