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0〕42号)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聘工作,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个人权益,经研究,通州区教委决定调整本次公开招聘考核程序及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整考核安排
(一)取消职业素养考核
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流动、聚集,拟取消职业素养考核(笔试)环节。
(二)调整专业技能考核环节
“现场专业技能考核”调整为“网上专业技能考核”方式进行。
1.完成笔试确认的报考人员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考核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师岗位主要从职业取向、知识背景、组织能力、语言能力、教材驾驭能力、形象气质等方面,通过面试和试讲相结合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
2.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即为考生最终考试成绩。
3.请考生登录“北京市通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zhaopin.bjtzeduyun.com)查询网上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安排。
温馨提示:请考生不用紧张,网上专业技能考核前,通州教委会组织考生进行细致的考前培训。因考生所在地域差异,部分考生可能会出现网络延迟或中断情况,请考生不要着急,工作人员将及时跟您沟通,重新安排测试。
二、调整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环节后移
资格复审环节从专业技能考核环节前,调整至体检考察环节前进行。
(二)资格复审安排
1.资格复审范围
根据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2.资格复审方式
(1)须本人亲自赴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未按要求复审的,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资格复审安排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从“公招平台”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如为学校集体户,需出具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大学英语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8)2019届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北京生源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体检和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区教委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拟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统一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zhengfu.bjtz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应严格按照公招平台公布的时间安排参加招聘,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三)考生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具体服务期限由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考生如需了解招聘岗位及条件等其他情况,可点击http://rsj.beijing.gov.cn/xxgk/tzgg/202001/t20200107_1562681.html查看原招聘公告。同时,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通州教委将适时予以调整。
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与支持。并祝身体健康、应聘成功!
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