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北京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建筑类高等学校。2014年获批设立“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9年获批设立“土木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6年5月,学校“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创新中心”获批“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2018年5月,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筑学、土木工程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或非京籍人员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法
(一)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登陆北京建筑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ehall.bucea.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在线投递简历,并选择所应聘的职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则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
(二)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5月1日。
三、公开招聘考察
1.教师岗
应聘教师岗位的由用人单位进行网上简历初步筛选,并负责组织通过初选人员的面试、教学能力测试、学术能力考察,根据综合排名,按照1:1的比例进行体检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查工作。
2.管理岗位
应聘管理岗位的由用人单位进行网上简历初步筛选,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笔试、面试等考察工作。符合条件即可参加笔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3.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4.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学校听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价意见,经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5.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入职前相关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薪资待遇
1.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岗位约20万/年,管理岗位约18万/年。
2.提供博士科研启动经费3—5万元。
3.可申请大兴校区周转住房。
4.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的可落西城区集体户口。
5.协助办理子女入学相关事宜(在西城区建有北京建筑大学附属小学)。
五、需说明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应聘资格。
2.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邮 编:100044
网 址:www.bucea.edu.cn
联系电话:010-61209188
联 系 人:谷老师
北京建筑大学人事处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