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10月10日讯: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为满足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现决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招聘原则
单位名称: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
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南路114号
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职责:为在乡伤病残军人提供医疗、康复、保健、疾病预防、卫生宣传、指导服务,开展残疾与精神病机理的研究,并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
招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和履行社会公益服务的职能需要,坚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数量和职责等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2、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3、符合岗位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对待。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8、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截至2020年10月17日(含《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要求的招聘条件);
9、具备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在禁考期间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即:“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10月9日起在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网址:https://tyjrswj.tj.gov.cn)发布招聘信息。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与缴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2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3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3:1,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于2020年10月25日9:00至16:00进行网上改报。
(三)笔试
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 (文字综合类),满分各为100分。
2020年11月4日9:00开始,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或8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020年11月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同时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如笔试第3、4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和认证报告、报名表、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到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事项由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12月8日9:00至12月11日16:00。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六)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2020年12月2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同时张榜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出现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招聘职位的职责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规守纪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考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如存在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等情况,产生的岗位空缺,依实际情况可以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按规定依次进行体检、考察等工作。
五、特别提示
如受到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将短信通知。
请报考人员务必遵守有关防疫与安全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程序,依法依规依纪开展工作,认真细致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存在与应聘人员按规定需回避而未执行回避政策的,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相关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站咨询电话:18322116013
咨询时间:2020年10月17日—10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招聘咨询电话:022-6892121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监督部门: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监督电话:022-83685564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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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