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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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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布时间:2020-09-27
浏览次数:704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09月27日讯: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满足学院发展,优化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将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101号。学院为国家级示范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基地。主要专业有汽车维修、汽车驾驶、计算机、制冷等。其主要职能是培养高、中级专业技能人才,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提高社会职业素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专技岗1(电气电子专业教师)

  1、岗位描述:负责电气工程或电子技术专业相关理论及实训教学,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

  2、招聘人数:2人

  3、招聘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电气工程或电子技术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18、2019、2020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2)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需承担住宿生管理,能够值夜班。

  (4)此岗位为“先上岗、再考证”岗位,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

  (二)专技岗2(计算机理论教师)

  1、岗位描述:负责计算机专业课教学,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

  2、招聘人数:3人

  3、招聘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多媒体、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18、2019、2020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2)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需承担住宿生管理,能够值夜班。

  (4)此岗位为“先上岗、再考证”岗位,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

  (三)管理岗1(党务管理)

  1、岗位描述:负责基层党建及党务管理,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

  2、招聘人数:1人

  3、招聘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党务管理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18、2019、2020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2)中共党员,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2020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在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官网(www.tjbus.com)及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官网(www.tjptc.com)发布公告,为期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6:00,为期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网站,在线准确、完整、规范填写《应聘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工作岗位报名表》,详细阅读报名须知,按规定要求格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请在标题中注明“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

  3、资格审查:学院人力资源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报名截至后的3个工作日,应聘者可通过学院官网查询审核结果及笔试考试须知(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作另行通知)。

  注: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时,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相应减少或被取消。

  (三)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考试内容由学院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负责拟定。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笔试范围:专技岗:岗位专业知识70%,职业教育综合知识30%。

  管理岗:岗位专业知识7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

  (1)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发布笔试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2)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于笔试考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届时学院也将在本单位现场张榜公布。

  (3)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同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4)如出现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因其他因素导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依据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同进入递补。

  2、面试

  面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类别确定,满分100分。

  具体科目及范围:专技岗:专业课试讲40%,岗位问答60%。

  管理岗:岗位情景模拟40%,岗位问答60%。

  (1)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学院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

  (2)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3)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凡未按要求缴费、抽签、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结束后,考生在本人《面试成绩汇总表》签字确认。

  (四)成绩核定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标准计算出应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五)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届时学院也将在本单位现场张榜公布。

  (六)体检

  1、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如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3、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不能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依据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如出现递补人选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行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学院与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取得联系,通过函调或实地考察形式,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明材料》。被考察人员按照学院的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为一周。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回避制度进行复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由学院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经考察应聘人员不宜聘用为相应岗位或者违反回避制度原则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出现递补人选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报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和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3、拟聘人员需在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它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依据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出现递补人选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行递补。

  (九)信息调整

  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上述招聘工作安排发生变化,招聘单位会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及时发布调整信息,也会通过考生报名预留联系方式通知考生,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十)备案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一)纪律与监督

  1、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院领导、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涉及考生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2、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学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27391723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8833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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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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