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09月25日讯: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需要,2020年天津社会科学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名博士研究生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社会科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7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局级)
(四)主要职能:天津社会科学院是天津市重要的综合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地方综合性高端智库,是市委市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承担着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任务,发挥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对外交往等重要职能,开展高层次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哲学研究所、城市经济研究所、舆情研究所科研岗位共招聘4人,《天津社会科学》编辑部编辑岗位共招聘1人。详见《天津社会科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岗招聘计划》(附表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5.具有良好的征信情况,被依法依规确定为失信人员且仍在惩戒期限的,不得报名招聘。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博士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12日24时。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交《应聘天津社会科学院岗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及所招聘专业研究成果,并发送至邮箱:rsc306@sina.com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本院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为《报名表》中所学专业、职称、诚信情况等信息)。我院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到指定地点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能参加考试,另行通知。笔试前,进入考试的人选需持本人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博士学位证、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到本院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分析、写作能力。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我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面试考官为我院副院长以及应聘专业领域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组成,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人员监督。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方法计算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网上公告的方式公布(http://www.tass-tj.org.cn)。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医院(二级以上医院)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聘用的岗位要求,我院人事部门采取查阅档案、面谈等形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了解。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院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天津社会科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于2020年12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被聘用者放弃入职,我院不再为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咨询电话:23075348
监督电话:8363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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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会科学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