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6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岗位代码3000535、3000536、3000537、3000538、3000546、3000549、3000550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岗位代码3000539、3000540、3000541、3000542、3000543、3000545、3000547、3000548采取试讲方式进行(3000544岗位因无人进入资格复审核减该岗位)。参加各岗位专业测试人员现场抽签决定测试顺序。
1.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综合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
2.试讲
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实践技能、教学效果等。试讲者根据所报岗位,试讲前60分钟随机抽取试讲题目或内容,封闭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后试讲,试讲时间为每人15分钟。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定于2020年10月24日至25日,各岗位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安徽省审计厅网站和我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场地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地点: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图书馆5楼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试讲满分均为100分,按照7名考官评定分值,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平均分。平均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所有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审计厅、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二、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4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8〕56号)等文件精神,在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三、签约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学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拟聘人员,在安徽省审计厅网站和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审计厅审核后,报省人社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省审计厅的指导监督下,专业测试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和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3665504
监督电话:0551-64562286、63617062
附件:安徽审计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