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劳资办公室工作人员 1人。
二、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3.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廉洁奉公;
4. 有大局观,具备较强的组织、策划、协调、沟通及行文能力,学习能力强,能够熟练运用现代化办公软件;
5.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勤奋踏实,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6.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力资源、计算机或财会等相关专业;
7. 35周岁及以下,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岗位职责
1. 负责教职工工资、奖金、津贴以及国家、学校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的核发及个税申报缴纳等相关工作;
2. 负责教职工五险二金的申报、缴纳及相关管理工作;
3. 做好退休(退出)人员的退休(退出)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
4. 负责全校教职工日常考勤汇总及管理工作;
5. 配合做好相关数据、材料的统计和填报等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7:00。
2.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三江学院人才招聘(http://sjzp.sju.edu.cn),邮箱注册并登录成功后,点击“招聘岗位”,报名并填写个人简历,按要求上传材料,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提交。(具体操作详见人才招聘网站“通知公告”栏《三江学院岗位应聘网上填报指南》)。
上传材料: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高等教育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身份证、专业技术技能职务资格证书;
(3)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3.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直系亲属为我校工作人员,请如实填写。
(2)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3)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的,三江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2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五、 考核程序
1. 初审。报名截止后,用人部门初审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初审结果及后续考核等事项将通过我校招聘系统通知本人,请应聘者关注招聘系统个人信息,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 考核。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情况在三江学院人才招聘“通知公告”栏内公布。
3. 复审。考核通过人员按要求提交复审材料。
4. 体检与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 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学校录用,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首聘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
六、待遇及用工方式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学校同类岗位标准确定待遇。
七、联系方式
人事处:唐老师,025-52366070;詹老师,025-52897024。
三江学院
2024年10月24日
(转载自:三江学院 三江学院招聘公告(人事处20241024)(sjzp.s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