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9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6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24号)文件的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言语表达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协调与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的掌握应用程度、业务能力、研究与发展潜能及仪表举止等,每人测试时间为20分钟,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上午8:00开始。考生于当日上午7:30前准时到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4楼会议室签到候考。未能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签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合肥市庐阳区龚湾路15号)。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4.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岗位,于面试当场抽签决定。
(三)考官构成
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名。
(四)专业测试成绩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和相关要求,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确保本人“安徽健康码”绿码,“红码”、“黄码”需提前告知。考试当日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考点考场时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接受体温检测,服从现场人员指挥。
二、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已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和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阶段还需通过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省医学情报研究所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
五、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828670 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1-62998025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551-62811309 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附件: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2020年公开招聘进入专业
测试人员名单
附件
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2020年公开招聘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岗位 代码 |
招聘 人数 |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3000508 |
1 |
1 |
5234301703030 |
吕妍 |
2 |
5234301703107 |
张皖茜 |
||
3 |
5234301703112 |
李晨新 |
||
3000509 |
1 |
1 |
5634301703123 |
汤海波 |
2 |
5634301703124 |
闵敏 |
||
3000510 |
1 |
|